以法律之盾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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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平台发展至今,掌握了大量数据,创造了巨额财富。数字技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法律问题,如数据所有权、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数据差距等。我国应尽快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为公民个人信息打开更有力的法律保护盾。

  经常上网的消费者大多怀疑自己只是和朋友说话,为什么在一些应用程序上印刷广告呢?或者在某个购物网站上搜索的商品,为什么在短时间内频繁出现在APP上?有消费者怀疑APP推广的广告是窃听聊天信息。

  算法还是窃听?大数据、人工智能还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这锅,输入法一家恐怕背不动。因为还有一种被称为程序广告的新P里。

  APP程序广告的投入过程很复杂,相当于消费者进入杂货店,上司立即通知供应商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之所以被怀疑是因为看到了正确投入自己的程序广告。同时,正确的投入也大大提高了程序广告的转换效率。目前,程序广告已成为网络广告平台的收入来源之一。

  但是,平台避免了重要的问题。消费者不同意杂货店老板把自己的下落告诉供应商,也不允许供应商追踪杂货店寻找自己。

  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要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2016年发表的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提到了程序广告的购买,但是当时消费者最头疼的是垃圾邮件、垃圾邮件、搜索广告,程序广告还没有成为主流。程序广告应遵守哪些规则,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找不到说法。

  据相关专家介绍,程序广告监督似乎缺乏广告法,但实际上是数据安全的危险。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推广广告,可能会涉嫌滥用消费者隐私信息。

  为了避免责任,各应用程序在隐私条款中对如何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设置了格式条款,大多偏向于应用程序本身的利益,消费者往往只能被动同意。消费者在平台企业面前很弱,需要法律的倾向保护。消费者是数据信息的创造者,使用消费者信息至少要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遗憾的是,现在很多平台都没有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在一些APP中,程序广告的推广是默认的,没有征求消费者的同意。微信中不是程序广告,而是个性化广告,但关键隐藏极深,中途没有任何提示。另外,关闭程序广告6个月后自动失效,消费者需要再次关闭。

  商业模式应该是善良的,而不是踩在消费者容忍的底线和法律模糊的地区。法律法规不完善时,消费者无能为力,但大平台不能随意。网络平台发展至今,掌握了大量数据,创造了巨额财富。数字技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法律问题,如数据所有权、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数据差距等。我国应尽快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为公民个人信息打开更有力的法律保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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