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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取消干线传输网建设审批,引导共建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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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公布了新一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核准”。

  可以简单理解为,以后拥有基础电信牌照的企业建设国内干线传输网时不再需要行政许可审批。不过,工信部也表示,取消审批后,下一步将根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放管服”,监管仍在

  取消审批之后,基础电信运营商极有可能会在干线传输网上进行新一轮的投资。首先,即将规模部署的5G商用网络,需要对骨干网络进行新一轮的升级,而审批流程的取消势必将加速这一进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5G的部署;其次,对于运营商而言,真正能给企业带来高额效益的是政企市场,而对于政企用户而言均需要高可靠的专线网络,取消审批后,运营商大可在这方面进行干线传输网的建设。当然,对于光纤光缆厂商而言,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机会。

  不过,取消审批并不意味着基础电信运营商可以随意建设干线传输网络,文件中指出,要求基础电信企业每年编制综合滚动规划、干线传输网规划、国际通信设施规划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时掌握投资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电信企业基础设施投资活动进行引导。

  从这部分要求中可以看出,电信企业进行干线传输网建设时仍要进行提前规划并报送工信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运营商野蛮建设的场景出现。用专业通信论坛“通信人家园”网友的说法,取消审批和同意建设是两个概念。确实,如果只是放开,没有适当的监管、计划,极有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共建共享共用,有何寓意?

  如上文所述,运营商在建设干线网络时仍需要提前规划并报送工信部。不仅如此,工信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引导电信企业通过共建、共享、共用等方式有序发展国内干线传输网。

  一般情况下的干线传输网是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建各的,就像当时的铁塔一样自建自用,运营商之间特定的竞争关系决定着共建共享共用很难实现。此次取消审批的同时提出引导电信企业通过共建、共享、共用发展国内干线传输网,可能有其他的寓意。

  近年来,讨论的比较多的是运营商的重复建设,资源利用率低。由于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关系,大多数基础设施都是自建自用,也就势必会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全球范围内是普遍出现的,特别是在国内,由于电信服务是普遍服务,这种情况尤为严重。

  那么,工信部在取消干线传输网建设行政审批后,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提出共建、共享、共用,是否可以认为是想要借鉴铁塔模式,逐步推进全网实现共建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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