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所购手机为二手机,消费者起诉商家索赔

        【每日科技网】
每日科技网

  IT之家3月27日消息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王先生称,其在超市购买了一部手机,数月后在对该部手机进行维修时发现,手机激活时间早于其购买时间。因怀疑商家出卖的是二手机,王先生将该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3597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诉称,2018年6月30日,其在某超市以1199元购得了一部红米5Plus手机。王先生通过小米官方系统查询以及向小米厂家官方确认,该手机激活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实际激活时间早于购买日期。王先生随即与该超市就此事进行沟通,但未得到解决。

  原告王先生认为,商家没有如实告知其出售的手机真实、全面的信息,存在欺诈行为,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每日科技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