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添加剂被处罚

        【每日科技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对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横)综农罚〔2023〕00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824672051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高志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横)综农罚〔2023〕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饲料原料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饲料)》第七项,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的优乐酚天然植物多酚M40(栗木单宁)40包,25KG/包,共1吨,价值人民币15000元。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工业用氢化油30包,25KG/包,共0.75吨,价值人民币7125元。3、对该公司处于货值金额人民币15000元5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7.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2.215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9

处罚机关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每日科技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