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兴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食品广告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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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慕晨)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东莞市兴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被罚。

  图片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181227198号)显示,经查明,东莞市兴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其在生产经营的“兴虎酒”露酒上发布含有“兴虎-溯源古今帝王将相,诸多养生长寿秘方,其中首推大清乾隆皇帝,虽日理万机,夜拥三宫六院,终年获得89岁高寿。兴虎酒配方,得自乾隆皇帝身边李姓御医后人,据传此方源自乾隆皇帝常吃补品:(龟龄集方)、(松龄太平春酒方)、(八宝黄金养生粥方)、(健脾滋肾壮元方)、(固本仙方)等。兴虎酒是古配方和现代工艺的完美结合,让世人尽情享受昔日帝王的绝世佳酿,享受人间齐人之福”“兴虎酒检测报告兴虎小贴士……兴虎酒躁动体内的湿热(湿毒),加快体内湿毒排出的速度……兴虎酒有促进血液循环、舒筋活络的作用……”等内容的食品广告,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广告宣传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并承认为推广产品、增加产品销售量而虚假编造。

  二是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东莞市兴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委托商,未经依法核准注册,在生产的“兴虎酒”露酒的包装上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侵犯商品条码专用权,以及使用编码组织尚未启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东莞市兴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45224.16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东莞市兴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5日,法定代表人吴志文,主要经营生物科技产品研发,销售预包装食品等。其注册的商标有“兴虎”“酒亲家”“千姿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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