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明大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每日科技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7日,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菏市监综知处字〔2023〕20号),涉及菏泽明大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菏市监综知处字〔2023〕20号

菏泽明大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没收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菏泽明大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91371700MA3RFNKB9H

何双双

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3年 

5月

29日 

未履行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每日科技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