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尊贵视力瑷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远大路一号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海市监处罚〔2023〕8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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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尊贵视力瑷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远大路一号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海市监处罚〔2023〕85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尊贵视力瑷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远大路一号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E3X532
工商注册号 110108025842162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陈*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京海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242号。登记的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C段一层1210号。2023年03月06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尊贵视力瑷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远大路一号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安视优悦氧软性角膜接触镜(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60396),该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没有2017年版分类目录:Ⅲ类:16,涉嫌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当事人总公司尊贵视力瑷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10月起至2023年3月初从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购进的33盒安视优悦氧软性角膜接触镜(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60396)调货至当事人尊贵视力瑷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远大路一号店进行销售,当事人于2022年11月5日销售2盒安视优悦氧软性角膜接触镜(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60396),售价196元/盒,剩余31盒截止到检查日2023年3月6日未销售出去已全部退货回总部。当事人留存了供货商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验收记录。综上所述,当事人购进安视优悦氧软性角膜接触镜(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60396)货值金额392元,违法所得392元。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92元,并处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39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9-12
处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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