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辰亿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产品被罚款13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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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辰亿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产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福处罚〔2023〕华强北78号
处罚名称: 深圳辰亿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产品案
处罚类别1: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
处罚依据: 《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在商品流通领域查获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该商品及违法所得,可并处该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2012修正)/第五章处理/第二十七条在海关监管区外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与该货物、物品价值等额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罚款13760元;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辰亿电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GTT3W9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3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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