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加一时尚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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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一加一时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16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怀市监处罚〔2023〕116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一加一时尚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MA00C6MY71

工商注册号

110116023016058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陈忆波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十七条

违法事实

经调查,北京一加一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注册“一加一时尚”发布文章“换季正确护肤 | 一年之“肌”在于春”,宣传“美力琦”牌系列护肤产品抗炎症等功效,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9-2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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