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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每日科技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3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药监械罚〔2023〕J3号),涉及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91611104776987201L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清华科技园北区6号厂房

冯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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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清华科技园北区6号厂房

陕药监械罚〔2023〕J3号

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违反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图形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的规定。

罚款10000元

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2023.7.5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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