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聚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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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聚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聚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MA51XL426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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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郭小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佛顺容市监行罚罚字〔2023〕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违法事实 佛山市聚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对上述广告进行整改,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处罚: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21
处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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