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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创始人沈晖谈自动驾驶:L2 级别责任在驾驶员,L4 以上责任归属主机厂

        【每日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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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 16 日消息 在8月14日,“美一好”发布讣告称创始人林文钦(昵称“萌剑客”)驾驶蔚来 ES8 汽车启用 NOP 领航状态后,在沈海高速涵江段发生交通事故,不幸逝世,终年 31 岁。

  蔚来方面表示,“NOP 不是自动驾驶,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在等交警部门调查。”

  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即为“自动驾驶”,更是有媒体将该案件称之为造车新势力自动驾驶第一案。

  对此,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在今日关于“如何看待辅助驾驶普及但事故频发"问题分享了一些个人看法:

  1. L2 级别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是功能操作主体,也是责任主体。

  2. L4 以上级别自动驾驶功能,车内无人状态下,操作主体是车辆本身,责任主体当归属主机厂。

  3. 我们 L4 级别无人驾驶功能,当时经过了 N 轮内部决策会议,最终选择了高频停车场景的原因,就在于相对封闭的环境、相对低速的状态,安全性更高。

  蔚来的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简称为 NOP(Navigate on Pilot),可实现 L2 级别领航辅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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